什么是稅務籌劃?稅務籌劃改如何做?
信息來源于:互聯網 發布于:2025-09-24
稅務籌劃是指在納稅行為發生前,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通過對納稅主體的涉稅事項作出安排,最終降低涉稅風險,減少涉稅負擔的活動。
合理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稅務籌劃。
不管是公司還是個體戶在經營過程中,都需要履行繳稅納稅的義務。
稅收優惠政策,是國稅制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政府為達到一定的政治、社會和經濟目的,而對納稅人實行的稅收減免。目前我國的很多地區都出臺了一些稅收優惠政策,來帶動當地經濟發展。
個人獨資企業核定征收是現下最為火爆的稅收優惠政策。個人獨資核定征收是核定行業利潤率10%,按照五級累進制計算個人經營所得稅,綜合稅率在5個點以下,對于缺乏進項成本的企業來說個人獨資企業是一個不錯的減少稅收壓力的工具,且可以開3個點專用票據進行抵扣。
政策依據
(一)根據《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6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體工商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83號)的規定,個體工商可以采用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
因此,注冊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設置但未設置賬簿的,或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都可以申請核定應稅所得率方式征收個人所得稅。
(二)《關于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財稅[2000]91號)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稅務機關應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個人所得稅:
1、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設置但未設置賬簿的;
2、企業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
3、納稅人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核定征收的企業,稅務局會綜合考慮企業的地理位置、經營規模、收入水平、利潤水平等因素,給以企業定額稅額進行征收或以定率的稅額進行核定征收。通常是核定行業利潤率10%,在按照五級累進制計算個稅,綜合稅率在5%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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